转让投资股权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如下:
成本法下的会计分录
1. 当转让投资股权时,记录银行存款等现金流入,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具体为:借:银行存款等;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 确认投资收益,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贷方或借方记录。即:借/贷:长期股权投资;贷或借: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的会计分录
1. 转让股权时,同样记录银行存款等现金流入,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具体为:借:银行存款等;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 根据投资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科目。可能涉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可借可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可借可贷)。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可能涉及借方或贷方记录。
3. 若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的调整,会计分录为:借:其他综合收益;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可能涉及投资收益的确认,具体为:借: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
以上分录处理中,每笔分录均保持了原文的表述意思,未做任何删减。在保持文章原意的同时,对原文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了段落、小标题、加粗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