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记账凭证摘要栏的填写要求企业按照自身情况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简洁明了的说明,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填写时需简洁概括,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同时不宜过于简略,需便于后期检查使用账务数据。对于更正凭证的摘要,不同地区可能有特定要求,如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要求。在修改错误凭证时,需注明修改内容和标记,表示凭证已修改完毕。
财务记账凭证摘要栏的填写规范
财务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是记录经济业务内容的关键部分。企业在编写摘要时,应遵循简洁且全面的原则。摘要应简要描述经济业务的核心内容,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格式,但要求文字清晰、概括全面,以满足后续登记账簿的需求。
摘要的填写不应过于简略,必须明确写出经济业务的详细情况,如报销费用时需注明报销人员及具体费用内容,以便于后期的账务数据检查与使用。
关于更正凭证的摘要填写,以《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例,有以下要求:
1. 发现记账后的凭证错误,使用红字冲销原错误凭证时,摘要应写为“注销XX月XX日XX号凭证”。
2. 同时,使用蓝字编写正确的凭证时,摘要为“订正XX月XX日XX号凭证”。
3. 若只是金额错误,编制调整数字差额的凭证时,摘要应注明“调整XX月XX日XX号凭证”。
4. 若修改的是往年的错误凭证,需在时间前加上“某年”字样。
在修改凭证时,务必在摘要下方手工注明修改标记,如“该凭证在XX月XX日XX号凭证已更正”,表示该凭证已得到修正。
遵循以上规范,确保财务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填写准确、清晰,以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