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财产损失在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审批前,将财产损溢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方为库存现金或库存商品等科目;审批后,将损失记入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贷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关于企业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说明
一、企业财产损失审批前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发现损失时,尚未得到审批,此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库存现金(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此阶段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主要用于暂时记录尚未审批的财产盘亏、毁损或盘盈的价值。
二、企业财产损失审批后
当企业财产损失的审批完成后,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借: 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科目)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此时,“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的记录将得到结算,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或其他相关科目。
关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详解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用于核算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的科目。该科目也用于核算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在明细科目设置上,可以按照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设置对应的二级明细科目,以便更详细地反映企业的财产变动情况。
以上内容是对企业财产损失审批前后的会计处理的详细解释,希望对企业会计工作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