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工会经费的现金流应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列示。该项目包括以现金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交工会经费的现金流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工会经费需明确展示在现金流量表中。具体处理如下:
一、现金流表中的列示
企业支付的工会经费,应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此项目不仅包括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还包括为职工支付的各类福利费、五险一金,以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二、具体内容包括
1. 本期实际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 为职工购买的各类福利、保险费用。
3.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会计处理
在会计分录中,支付工会经费时,借方为相关费用科目,贷方为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同时,在现金流量表中,该笔支出应归类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企业现金流表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