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包括收到代销商品、实际销售商品、取得委托方代销商品专票、支付委托方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等多个环节。具体为:收到代销商品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代销商品款;实际销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和销项税额;取得专票时,借记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同时处理代销商品款和受托代销商品;支付委托方款项并计算手续费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以及销项税额。
受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收到受托代销商品
1. 当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实际对外销售商品
当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取得委托方代销商品专票
收到委托方提供的专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四、支付委托方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支付委托方的款项并计算手续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400
贷:银行存款 21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具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具体税额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
同时,根据双方协议计算并支付代销手续费。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编制,确保业务的准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