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降暑用品的会计分录处理,一般涉及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若涉及个人,还需计算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若购买降暑用品的进项税额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不得抵扣。其他相关进项税额抵扣规定依照增值税法执行。处理会计分录时,需遵循相关法规,正确记录降暑用品的购入、发放及相应税费。
发放降暑用品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公司为员工发放降暑用品,如清凉油、饮料等,作为福利费用支出,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1. 支出福利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若有涉及个人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管理费用记录: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对于进项税额的抵扣,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是可以抵扣的。但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2.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
4.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会计分录时,确保准确记录每一笔支出与收入,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额的计算与抵扣,确保公司的财务处理合法、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