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做法。在发生非正常损失或其他原因时,一般纳税人需要将无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转出。具体操作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借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会计准则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做上一年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处理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税额转出时,需要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一、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
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为:
借: 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对于企业会计准则:
在进行税额转出时,尤其是在涉及到前一年的调整,应当这样处理: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专门用于记录一般纳税人因购入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转出处理。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要求润色,保持原意不变,同时合理使用了段落和小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