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承租方的会计分录处理包括租赁开始日的资产入账、支付租金及税费的会计处理,以及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过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加上初始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则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及相关税费确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融资租赁承租方会计分录处理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
1. 融资租入资产初始计量:
以租赁开始日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差额则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确认取得专票时)
贷:银行存款等,长期应付款
2. 每期支付租金时的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取得专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按月进行分摊,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
1.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以及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来确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银行存款等
2. 每期支付租金时的处理:与上述处理方式一致。
3. 认证后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与前述处理方式一致。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操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