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的账务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账户,贷股本账户(股票面值)和资本公积账户(股票溢价)。这部分现金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公司设立时,可使用货币出资,也可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进行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的账务处理详解
发行股票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对于收到的现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一环。具体处理如下:
一、基础账务处理
当企业发行股票并实际收到现金时,按照以下分录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股票面值)
贷:资本公积(股票溢价)
其中,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这部分现金代表了股东的股本投入。
二、关于公司设立时的账务处理
对于公司的设立,《公司法》允许使用多种形式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1. 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初始设立公司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2. 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收到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的账务处理
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募集方式设立,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费用)
贷:股本(股数×面值)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
以上所述,详细阐述了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企业制度进行,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