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有所不同,不同的资产类别有不同的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等生产设备为10年,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运输工具(除飞机、火车、轮船外)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有以下明确规定:
房屋、建筑物
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
生产设备与交通工具
1. 飞机、火车、轮船:折旧年限为10年。
2.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3.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
生产经营相关器具与电子设备
1.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年限为5年。
2.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以上折旧年限是税法中的最低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这些年限。在会计分录中,固定资产折旧通常使用直线法计提,形成“借贷”分录,即借方记录折旧费用,贷方记录累计折旧。合理的使用段落和小标题,可以使账务资料更加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