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账的会计分录做法需根据具体经济业务而定。如销售货物未收到款项,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若其他单位向本单位借款,会计分录则为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操作中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账务规定进行分录处理。
往来账的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往来账的会计分录处理需根据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而定。以下列举两种常见情况以供参考。
销售货物款项未收到
在销售货物而款项未收到的情况下,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此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增加表示客户欠款,故为借方;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及税费的产生均为贷方。
其他单位向本单位借款
当其他单位向本单位借款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这里,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表示单位之间的借款,故为借方;而银行存款的增加表示款项的划出,因此为贷方。
以上仅为往来账中的部分经济业务示例。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分录的处理会根据具体的业务内容和规定进行变化。务必确保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准确处理,确保账务的清晰与合规。在处理往来账时,还需注意核对账目、及时清算,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