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于库货变卖废品,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发生报废时,应调减存货账面价值并结转至待处理财产损溢。若废品残料可出售,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最终,处理报废存货的净损失应归类到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整个过程中,需关注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
库货变卖废品如何做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对于企业的存货毁损处理,有一套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下是具体的做账流程:
一、存货报废时的处理
当企业发生存货报废时,需要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并结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1. 初始报废发生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二、经批准后的处理
经过企业内部审批后,对报废存货进行处理。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2. 报废处理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
管理费用(经营损失部分)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如自然灾害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直接出售报废存货残料
如果企业选择直接出售报废存货的残料,取得的收入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 残料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
以上流程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进行,确保了企业对于存货报废处理的财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