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职工水电费的会计分录分为两部分。在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和银行存款等;上交水电费时,根据费用类型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再借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对于单位收到专票对应要抵扣的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后贷银行存款等。
关于收取职工水电费的会计分录编写,具体格式如下:
一、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当发放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等
二、上交水电费时的会计分录
1. 借:管理费用
借:制造费用(如涉及生产部门水电费)
借:销售费用(如涉及销售部门水电费)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水电费(抵消之前代垫的费用)
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单位收到专票,对应需要抵扣的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以上分录详细记录了收取职工水电费的整个过程,从工资发放时代垫水电费,到实际支付水电费并处理相关税务事宜。每一笔分录都严格遵循会计原则,确保了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编写会计分录时,务必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以确保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