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已收款发票的退回,销售方和购买方的会计分录处理不同。销售方需红冲发票,涉及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等科目的借贷方调整,同时退款处理;购买方需退回库存商品,对应进项税额转出,应付账款等科目调整,收款处理。
已收款发票退回的会计分录处理
销售方收退回发票红冲:
当销售方收到退回的已收款发票时,需进行红冲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 借:应收账款(借方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贷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红字)
表示因发票退回,应收账款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及销项税额相应减少。
退回款项处理:
记录款项的退回,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表示退回的款项减少了应收账款,并增加了银行存款。
购买方退回发票处理:
购买方在收到退款后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方蓝字)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贷方红字)
表示因发票退回,库存商品减少,进项税额转出增加,并对应付账款进行相应调整。
收到退回款项处理:
当购买方实际收到退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表示收到的退款增加了银行存款,并减少了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