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的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负责监管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2018年,该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被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述
一、机构定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的特设机构,其级别为正部级。该机构以国家名义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二、职责与功能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2. 指导并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
3. 监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 促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
5. 战略性地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推动国有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机构改革动态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被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这一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委的职责边界,加强了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以上内容是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基本介绍,展示了其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履行的核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