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记录跨年度的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自由行 2024-12-13 01:57 浏览次数:660

跨年度的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对于跨年度的土地使用税,若属于损益类科目,应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分录为:

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表示企业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并产生应交的土地使用税。

2.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表示企业支付土地使用税。

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对利润分配进行调整,反映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4. 若涉及盈余公积的调整,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对于跨年度的土地使用税,处理相对简单。若属于损益类科目,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分录为:

1.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表示企业记录当期应交的土地使用税。

2.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表示企业支付土地使用税。

以上分录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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