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企业可减征六税两费的一半,按减免后的金额计入损益类科目。实际缴纳时,需区分减免和应缴部分,分别做会计分录。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减征额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1. 记录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贷:相应的损益类科目
2. 六税两费的减征处理
企业可享有一半的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减免后的金额计入相关损益类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等
3. 实际缴纳税款
在实际缴纳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记录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以上会计分录确保了减征额度的准确记录,同时反映了企业的实际税收情况。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分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