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折旧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法律通 2024-12-13 04:38 浏览次数:649

货车累计折旧的会计分录处理,一般是将折旧费用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等科目,同时贷方记录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有所不同,如房屋、建筑物折旧期限为20年,货车等运输工具折旧期限为4年或更短。这些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货车累计折旧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会计分录格式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 折旧

贷: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与建筑物:折旧最低年限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及机器设备:折旧最低年限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折旧最低年限为5年。

4. 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最低年限为4年。

5. 电子设备:折旧最低年限为3年。

以上折旧规定是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企业在对货车进行折旧计提时,应依据上述规定,合理确定折旧的期限和方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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