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清包工简易征收现在不需要备案,只需自行留存相关工程承包合同即可。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也不再实行备案制。这一变化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务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
关于清包工简易征收的备案问题
关于清包工简易征收的备案流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目前不再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这一变更简化了流程,为企业带来了便利。
一、最新规定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那么不再实行备案制度。这一改变旨在减轻企业的行政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二、需要留存的文件
1.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应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 为甲供工程或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也需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这些文件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企业自行留存备查。这意味着企业只需自行妥善保管这些文件,以备税务部门可能的核查。
三、其他要求
为确保流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企业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1. 自行留存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完整、真实。
2. 企业在遇到税务核查时,应能迅速提供留存的文件以证明业务的合规性。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也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文件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