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发票有保管期,期限为3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涉税资料如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等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因此,作废的发票需要妥善保管至少30年,以确保涉税资料的完整性。
发票作废后的保管期限
作废的发票同样需要妥善保管,其保管期限为30年。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二十九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都必须合法、真实、完整。这些资料是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税收法规。
这些资料应如何妥善保管呢?首先,要确保存储环境的安全,如防火、防潮、防虫等;其次,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最后,对于电子形式的发票资料,还需做好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在保管过程中,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