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记录涉及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同意日后重新买回这批商品的情况。企业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实际成本与销售价格、税费的差额。发出商品时,记录相关账务;回购时,将“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成本。若回购价格高于原售价,需按期计提利息费用。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的记录内容
企业在销售商品的同时,若约定日后重新购回这批商品,称之为销售并再购回交易。此类交易中,不应当确认收入,而应通过特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关于“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运用,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一、商品发出时的记录
1. 当企业发出商品,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核算销售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
二、利息费用的计提
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期间需按期计提利息费用。此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三、商品回购时的记录
1. 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项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库存商品(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
2. 同时,调整与购回商品相关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余额,以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
借记或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贷记或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
通过上述记录,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库存商品差价的变动情况,有助于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