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凭证是指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销售款项的凭据。根据财税〔2013〕37号文规定,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指的是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确定付款日期的,则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因此,销售凭证在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销售凭证的详细解释
销售凭证,在财务与税务领域中,主要指的是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对于“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界定,明确了其法律意义与实际操作中的要求。
一、销售凭证的定义与重要性
销售凭证,作为交易的关键证据,主要是指双方就商品或服务交易所签订的书面合同。这一凭据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二、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税〔2013〕37号通知的附件一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1. 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即为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2. 若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则以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作为销售款项凭据的获取时间。
这一规定明确了销售凭证的法律效应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在涉及财务和税务处理时,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交易的真实、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