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和税前扣除说明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职工的各类培训与发展,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1. 上岗和转岗培训;
2. 岗位适应性培训;
3. 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以及高技能人才培训;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 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 职工参与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费用;
8. 教学设备与设施的购置;
9. 职工自学成材的奖励费用;
10. 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费用;
11. 其他与职工教育相关的开支。
二、税前扣除标准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有以下标准需要遵守:
1. 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超过此比例,超出部分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其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信息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的通知,确保了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企业在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合规性和税务扣除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