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准则下的减值主要变化包括:改变资产减值测试频率,从定期测试转为存在减值迹象时测试;明确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引入公允价值概念更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引入资产组概念,对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时以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减值损失;明确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处理;禁止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避免利润操纵。
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新准则的变化
随着企业新准则的实施,资产减值处理发生了诸多重要的变化。首先,资产减值的测试频率更加灵活。不再要求企业对所有资产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而是仅在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进行测试。
一、减值测试频率的调整
原准则要求企业定期或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则根据资产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测试。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更加明确
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应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中较高者确定。对于难以确定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情况,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结合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三、资产组概念的引入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为此,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针对难以对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以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减值损失。
四、总部资产和商誉减值处理的规定
新准则对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减值测试及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五、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禁止性规定
与之前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同,新准则明确禁止了这种做法,这关上了企业通过长期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大门,增强了财务透明度。
新准则更加合理、明确地规范了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