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需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具体操作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并差额处理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期间支付融资租赁费时,需更新长期应付款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租赁期满,若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需进行转账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租赁开始日的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我们需要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此价值为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具体处理为:
1.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以记录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 同时,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3. 其差额部分,表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应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租赁期间的处理
在租赁期间,企业需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用:
1. 支付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2. 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记录资金的支付。
三、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当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进行以下转账操作:
1. 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相关明细科目。
以上就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完整账务处理方式。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务必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以确保账务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