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企业需在我国境内设立,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50%,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拥有软件质量和技术服务的保证能力。研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自产软件销售收入占比要求达到一半以上。同时,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守法律法规。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若欲被认定为软件企业,需满足以下各项标准:
一、主营业务范围
1.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二、软件产品及技术服务
1. 拥有至少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2. 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三、人员结构与技术实力
1.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2. 具备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四、质量保证及研发经费
1. 具备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2.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的8%以上。
五、经济效益与产权状况
1.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2.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六、总结
满足以上标准的企业,展现出其在软件开发、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性及较强的技术实力,为我国的软件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