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需视同销售,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计提时记入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等,贷方为应付职工薪酬的非货币性福利。发放时,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的非货币性福利,贷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同时结转成本,借方为主营业务成本,贷方为库存商品。
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的账务处理流程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货物。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计提环节:
1.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此步骤反映了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福利时,对应的成本或费用增加,同时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也相应增加。
发放环节:
当福利发放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表示产品销售带来的收入,而销项税额则是因销售产生的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环节:
随后,需要结转相关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此步骤反映了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成本支出,并从库存商品中减去相应的数量。
以上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借贷”分录都保持了原文的格式,并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表述,没有添加多余的字眼或信息。通过合理的段落安排和小标题的使用,使得整个流程更加清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