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换入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分为不涉及补价和涉及补价两种情况。不涉及补价时,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涉及补价时,需分别处理收到补价和支付补价的情况。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调整。
长期投资换入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
对于长期投资换入固定资产,处理主要依据是否涉及补价来分情况处理。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1. 当长期投资直接换入固定资产,且不涉及补价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长期投资跌价准备(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长期债权投资(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二、涉及补价的情况
1. 收到补价的企业: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应确认的收益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 收到的补价)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借:长期投资跌价准备(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应确认的收益)。
2. 支付补价的企业: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
借:长期投资跌价准备(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长期债权投资(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以上分录格式按照会计记账规则编排,确保了固定资产入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