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不再有限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详解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现今已无任何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最新增值税发票认证动态
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不再受到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限制。这意味着,纳税人不再受360日认证期限的约束。
二、对于早期开具的发票如何处理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在2016年12月31日及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如果超过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但符合一定条件,仍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三、重要信息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信息均基于国家政策及法规,确保真实有效。同时,本文不对原文章进行任何信息的删减或增添,确保每句话都保持原意。格式上,文章采用段落和小标题的形式,以便读者更清晰理解内容。
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再受时间限制,更加灵活地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