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是财政部、教育部针对高校财务管理制定的一项制度,于2012年12月19日以财教〔2012〕488号印发,共包含总则、财务管理体制等14章76条。该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废除了之前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高校财务管理行为,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高校事业健康发展。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概述
于2012年12月19日,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以财教〔2012〕488号文颁布。该制度共包含总则、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等十四个章节,共76条细则。它详细规定了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要求和流程。
一、制度背景与目标
面对日益发展的高等教育事业,为规范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财政部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此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替代了1997年6月23日颁布的制度。
二、制度主要内容
该《制度》不仅涵盖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还详细说明了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方式、收入与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处理、专用基金的运用、资产管理方法、负债管理规则、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清算流程等。
三、财务报告与监督
高等学校需定期提交财务报告,并进行财务分析,以真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同时,财务监督也是该制度的重要一环,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
此《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为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确保学校的经济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促进高等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