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增加会计分录如何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技术派 2024-12-13 01:36 浏览次数:528

实收资本增加时,会计分录的写法取决于投资方式。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需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和应交税费。实收资本增加必然记入贷方。

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分录处理

实收资本增加时,贷款方记录实收资本的增加。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当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1. 初始设立公司: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

2. 吸收新的投资者加入: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同时,若收到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则: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股份有限公司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的会计处理为: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费用)

贷:股本(股数×面值);超出部分记为: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当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如初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

借: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原材料(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无形资产等(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享有份额)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会计分录格式进行表述,未删减原文信息,并保持原文每句话的表述意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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