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进行月利润留存的会计分录操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审计技术前沿 2024-12-13 04:43 浏览次数:719

企业在期末需要将本期损益类科目计入本年利润进行核算。留存收益不需要单独做分录,年末时将本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具体分录包括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年度终了,需将本年利润科目的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月利润留存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

期末处理

1. 企业于期末需要将本期所有的损益类科目记入“本年利润”进行核算。

留存的收益处理

留存收益不需要单独制作分录,但如果到了年末,则需进行特定的结转操作。

年度结转操作

1. 收入类科目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投资收益

借:营业外收入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本年利润

2. 年度末,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结转后的状态

完成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该没有余额。

以上分录操作保持了原文的每句话意思不变,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使得表述更为流畅。在保持原意的同时,也满足了其他要求,如保持“借贷”分录格式、使用段落和小标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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