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工资迟到扣款的会计分录处理,企业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若已扣除迟到扣款,则计提工资时,将工资费用计入对应科目,并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中已扣除罚款的应发工资。实际发放工资时,从应付薪酬中支付,并处理个人社会保险、公积金、税费和银行存款等。若未扣除迟到扣款,则需将迟到扣款金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其余处理与已扣款情况相同。
关于发工资迟到扣款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针对扣除迟到扣款后的金额计提:
1. 企业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已扣迟到罚款的应发工资)
2. 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已扣迟到罚款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会保险费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针对未扣除迟到扣款金额计提:
在企业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未扣迟到罚款的应发工资)
在实际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未扣迟到罚款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会保险费
贷:营业外收入(记录迟到扣款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会计分录的处理,需严格按照企业实际财务情况进行操作,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实务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