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时,应视同销售并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例如,甲公司促销时赠送电水壶,需将销售电风扇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给电水壶,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账务处理包括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同时正常结转成本。
买一赠一促销活动的账务处理详解
企业在实施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时,应将其视为销售行为而非捐赠行为。对于组合销售的商品,总销售金额需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各项销售收入。具体操作如下:
以甲公司双十一促销活动为例,顾客购买电风扇即赠送电水壶。假设电风扇的售价为500元(不含税),而电水壶的单独售价为200元(不含税)。
账务处理的详细操作:
1. 当顾客购买商品并完成付款时:
借: 银行存款 565元
贷:
主营业务收入——电风扇 500元 × (500÷700) = 357.14元
主营业务收入——电水壶 500元 × (200÷700) = 142.86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元
2. 同时,按照实际销售商品的成本进行结转:
借: 主营业务成本——电风扇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电水壶成本
贷: 存货——电风扇库存
存货——电水壶库存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方式,企业能够准确反映每一项销售商品的真实收入与成本,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