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需为员工代扣社保个人部分,记账时将其记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将社保企业部分计入管理费用,个人部分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在支付个人所得税时,需将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上缴社保个人部分的记账方式
发放工资时的分录:
1.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当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对于公司承担的部分,记账为:
借: 管理费用等—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对于个人应支付的部分,记账为:
借: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贷: 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时的分录:
借: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具体解释如下:
在发放员工工资时,首先会从企业的银行账户或库存现金中支付工资,同时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部分暂存,待实际缴纳时再进行记账。而社会保险中的个人部分则暂时记录在其他应付款中。当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将公司承担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个人部分则从其他应付款中支付。最后,当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记入应交税费中。
以上分录格式保持了文章的原始表述,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使其更为清晰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