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具备可比性,确保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相互可比。这一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一、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
为了助力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相同或相似交易或事项,应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避免随意变更。尽管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但前提是这种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并且变更情况应在附注中明确说明。
二、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为了协助投资者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相似交易或事项,应遵循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样,各企业就能按照统一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为了满足上述要求,企业提供会计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遵循会计原则,确保会计政策的恰当应用。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决策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