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的要求包括每月记账后按编号整理凭证,检查无缺号、附件齐全;重要原始凭证可单独保管并注明;凭证不得外借,已装订的不得拆分;并需按照会计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保管的要求
每月记账结束后,对于本月的记账凭证,我们必须按照编号顺序进行细致的整理。确保每一份凭证都有明确的编号,不存在缺号现象。同时,我们需要检查每份凭证的附件是否完整齐全。
对于大量的收、发料单、工资单等原始凭证,如果其中有些是重要的并且今后仍需要利用,我们应该对其进行特别的处理。这些重要的原始凭证可以另行装订或单独保管,但在记账凭证中必须明确注明,以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在保管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一个原则: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已经装订成册的凭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抽取。这是保证会计凭证完整和安全的基本要求。
对于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我们必须按照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进行。这些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我们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理。
一、凭证整理与检查
每月结束时,对本月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整理,确保其编号连续且附件完整。
二、重要原始凭证的保管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或今后可能利用的原始凭证,应特别处理并单独保管,同时在记账凭证中明确标注。
三、凭证的保密与安全性
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已装订的凭证不得随意更改或抽取。
四、保管期限
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制度规定的期限保管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