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主要包括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部分。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核算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财务会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会计主体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包括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政府会计主体需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分别反映预算执行结果和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政府会计的核心内容与构成
政府会计主要由两大组成部分构成,即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这两者在会计基础、核算内容以及目标上各有侧重。
预算会计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它主要对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旨在真实反映和监督预算的收支执行情况。每一项收入和支出,都会被详细记录,确保预算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财务会计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它主要针对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核算。财务会计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和监督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状况以及现金流量,全面揭示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为了全面、准确地呈现政府财务信息,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详细展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反映预算收支的年度成果。而财务报告则提供与政府财务状况、运行和现金流量等相关的信息,全面体现政府的财务健康状况。
政府会计体系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体系,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各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差异,政府会计的内涵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