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认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企业的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此外,还包括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都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在企业财务与经营活动中,关联方关系的识别至关重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以下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
1. 该企业的母公司。
2. 该企业的子公司。
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3. 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投资关系
4. 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四、合营与联营企业
6. 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 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五、主要投资者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8.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对一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六、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决定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人员。
七、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0.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对于关联方的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具体定义为: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与其他方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识别关联方时,应特别注意关联方的关系,并确保在财务报告中准确披露关联方交易,以保障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