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可以跨期申报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上月认证后需要后续进行进项税转出,可以在业务变化或发现当月进行转出。但对于失控发票、异常增值税抵扣等事项,一般需要在认证发票的当月申报转出。具体操作包括已认证并入账的进项税额转出和未入账的进项税额转出两种情况,涉及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库存商品等科目的调整。
进项税额转出相关操作及注意事项
当上月完成认证后,若后续出现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是可以于业务变化当月或发现当月进行转出的。特别地,对于失控发票和异常增值税抵扣发票,一般要求在认证发票的当月进行申报转出。
关于已认证且已入账的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已经认证且已经入账的发票,若需要转出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1. 入账科目调整: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原成本费用科目
或
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未入账的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已经认证但未入账的发票,处理方式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招待费等原成本费用科目
或
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资产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其中,福利费的处理还需进一步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操作注意事项:
跨期申报的进项税额转出需确保业务真实、合理。
对于异常发票或抵扣问题,务必及时在当月处理,避免后续风险。
在进行会计分录时,确保科目使用正确,以避免税务风险。
对于福利费的分配,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