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开工、无工资产生的情况,可以采集法人资料,收入填0进行个税申报。预扣缴税款时采用累计预扣法,月为单位办理扣缴申报。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有余额为负值,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处理,税款多退少补。
没有开工,没有产生工资情况下的个税申报流程
当企业未开工且无工资产生时,仍需要对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尤其是法人资料。在采集时,收入部分应填写为0申报。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预扣缴,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预扣缴税款计算方式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此法是根据纳税人在单位的累计收入,在扣除一系列免税项目、减除费用、专项扣除等后的余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具体公式如下:
二、公式详解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三、申报流程
每月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应用预扣率表进行计算,再减去已预扣预缴的税额和减免税额,得出本期应预扣预缴的税额。若年度终了后仍有负余额,则由纳税人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进行多退少补。
四、注意事项
在申报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数据的准确性,遵循税法规定,不得有误。对于借贷分录格式,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记录。
由于未产生工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收入部分填写为0,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即可。务必遵循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工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