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预算法是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主要特点包括适应性差和可比性差。该方法按照事先确定的某一个业务量水平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不论预算期内业务量水平实际可能发生哪些变动。当实际业务量与预算编制所依据的业务量发生较大差异时,预算指标的实际数与预算数会失去可比性。因此,固定预算法在应用时需要谨慎考虑实际情况,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固定预算法的特点详解
固定预算法是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性较差
在固定预算法下,预算编制的基础是事先确定的某一业务量水平,无论预算期内业务量水平实际发生何种变动,都以此为基础进行编制。这意味着,当实际业务量发生变化时,预算的适应性会相对较差。
二、可比性较低
固定预算法所编制的是以某一固定业务量水平的预算。当实际的业务量与编制预算所依据的业务量发生较大差异时,由于业务量基础不同,预算指标的实际数与预算数之间的可比性会大大降低。
具体来说,该方法的操作过程如下:
1. 选择一个标准的业务量水平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
2. 无论实际业务量如何变动,都以此固定业务量为基础进行预算编制。
3. 当实际业务量与标准业务量出现较大偏差时,预算的实际执行效果可能会与预期产生较大差异,导致预算的适应性和可比性降低。
固定预算法虽然具有简单易行的优点,但在实际运用中需要考虑到其适应性和可比性的局限性。在编制预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选择更为合适的预算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