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能否先入账,附件能否用情况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报侦探 2024-12-13 01:27 浏览次数:318

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可以先使用其他凭证进行入账处理,但需要注意这些凭证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不合规的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应确保取得合法合规的发票,以确保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

关于无发票先入账及附件情况说明

在财务处理过程中,未取得发票而先行入账的情况确实存在。针对这种情况,会计上可以先使用相应的单据进行入账处理。但必须明确,没有合规发票,相关成本或费用是无法享受税前扣除的待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若企业取得的发票存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外部凭证,这些凭证都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具体规定如下

1. 对于未取得合规发票的支出,可以先以其他相关凭证入账。

2. 入账后的成本或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做纳税调整。

3. 企业应确保取得的发票符合法律及税务规定,避免使用不合规的凭证。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附件中可包含情况说明,详细阐述未取得发票的原因、支出真实性等,以备查验。同时,企业需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合规取得发票,降低税务风险。

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财税法规,确保企业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0相关评论
相关推荐
声明:本站内容均由用户自行注册后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立即做删除处理!如有知识产权恶意碰瓷者,不联系本站人员直接诉讼,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1445434087@qq.com
喵喵会计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