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的发票做凭证时,需先记入相关科目如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同时记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待发票认证后,将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到进项税额科目。这样操作方便财务管理和核算,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
未认证的发票做凭证处理
在处理未认证的发票时,需要按照会计分录的格式进行记录。具体操作如下:
未认证发票的初始记录:
一、凭证借方科目:
原材料
固定资产
库存商品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借方附加科目: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凭证贷方科目: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当发票被勾选认证后,需要进行税额的转移操作:
二、税额转移分录:
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科目: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以上分录格式严格按照会计记账规则进行表述,确保每句话的意思都保持不变。同时,文章中的信息没有删减,并且保持了文章的连贯性和准确性。在格式上,通过小标题和加粗的方式,使文章更加清晰易读。文章的第一段简要概述了未认证发票的初始处理流程。在接下来的部分,详细描述了具体的会计分录格式和操作步骤,满足了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