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
在企业运营中,现金流量的确定遵循一系列明确原则。
一、目标标准原则
企业从自身目标出发,识别现金流的流入与流出。有利于目标实现的资金流动视为项目现金流入,反之则为现金流出。例如,在考虑全部投资盈利能力时,贷款还本付息是否视为现金流出取决于观察角度。
二、收付实现制原则
企业在记录现金流量时,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即根据实际现金收支时间进行记录。这导致在现金流量表中并不体现折旧和摊销项目,因为这些非现金消耗在项目建设前期已计入现金流出,并在会计账簿中反映。
三、增量现金流量原则
仅考虑因决策或项目而引起的额外现金流量变动,即增量现金流量。
对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主要分为三大类别: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涉及直接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等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涉及长期资产的购建及其他投资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投资及处置。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涉及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变化的活动,包括吸收投资、偿还债务等。
每一大类活动又被细分为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以便于了解各类活动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并预测未来现金流状况。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企业能够更准确地编制现金流量表,科学评估项目的盈利状况,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