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是指由于时间推移或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已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特殊金融工具)的类别发生变化。例如,原本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若不再符合权益工具的条件,会被重分类为金融负债,并以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反之,原本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也可能被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的账面价值计量。这种重分类涉及金融工具的计量和确认,对发行方和投资者都有重要影响。
什么是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一、背景概述
随着时间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已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特殊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用途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导致其原有的分类不再适用,从而需要进行重分类。重分类是对金融工具原有分类的调整,以适应其当前的实际特征和用途。
二、具体解释
1. 权益工具的重分类为金融负债
当原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由于某些条件或事项的改变,不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时,应从不再被分类为权益工具之日起,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重分类时,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此时,需确认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与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被视为权益。
示例分录:
借:金融负债(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借:权益调整账户(差额)
贷:权益工具(账面价值)
2. 金融负债的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类似地,当原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因条件或环境的变化不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时,应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重分类时,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示例分录:
借:权益工具(重分类日账面价值)
贷: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三、结论
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是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变化下的必然产物。对于发行方和投资者而言,了解并正确处理这种重分类,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障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重分类时,必须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