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借款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包括未执行新准则时的处理方法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处理方式。未执行新准则时,按照租赁开始日的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需要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分期支付租金、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以及减值等。贷款不可抵扣进项税,需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款融资租赁账务处理详解
对于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首先需明确其涉及的会计分录。若未执行新租赁准则,处理如下:
1. 初始计量:以租赁开始日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中,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差额则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示例: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长期应付款。
每期的租金支付与发票处理:
1. 每期支付租金时: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2. 收到发票并取得专票认证后:确认进项税额。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月分摊时:借财务费用等,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若执行新租赁准则(针对不属于短期租赁与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情况):
确认租赁负债与使用权资产:
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确认租赁负债与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示例:借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后续处理:
1. 分期支付租金时: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贷银行存款。
2. 租赁负债的利息确认:借财务费用等,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计提:借管理费用等,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4. 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时,需进行减值准备处理。
对于贷款情况,不可抵扣进项税。相关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以上内容需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进行表述,不得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