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车辆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期间进行折旧。对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包括车辆,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可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购车税务与会计处理方式
企业购买车辆,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这意味着购车款项不能被一次性下账。相反,应在相应的会计期间内进行折旧处理,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消耗。
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公告,对于企业在特定时间内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存在一项优惠政策。自该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新购进的车辆,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进行一次性扣除,这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税务优惠。
会计分录处理:
1. 购车时:
借:固定资产-车辆
贷:银行存款
2. 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借:当期成本费用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若已计提)
贷:固定资产-车辆
企业在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并合理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