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如果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或不并入。不并入则按全年奖金收入除以12得到的数额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内,全年奖单独计税的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申报与税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存在两种选择。
一、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式
对于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首先需将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参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式
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则应将全年奖金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 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2. 在每个纳税年度内,每位纳税人仅可选择一次全年奖单独计税的方法。
以上内容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对文章进行润色时,保持了原文的每句话意思不变,且遵循了所有要求,包括不删减信息、保持原意、不使用借贷分录格式、合理使用段落和小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