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房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支付购房价款和相关税费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交付使用后的次月,计提折旧。在建工程核算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通过此科目核算。
企业购入房产的会计处理操作如下:
一、购房价款支付时的处理
企业购入房产时,首先面临的是支付购房价款。此时的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明确标注该房产正处于建设完善阶段,同时从企业的银行存款中划转相应款项。
二、相关税费支付的处理
紧随其后的是支付与房产相关的各种税费。此时的会计处理是: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这些税费支出同样被计入在建工程,反映企业为完善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成本。
三、房产交付使用的处理
当房产完成所有手续并交付使用时,需要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这表明企业的在建工程已转化为固定资产,开始为企业长期服务。
四、折旧计提
在房产交付使用的次月,企业需要开始计提折旧。此时的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这表示企业为维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开始从其利润中计提折旧费用。
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不仅包括固定资产的初始购置成本,还涵盖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以及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所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支出,也都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描述,保持了原文的每句话意思不变,同时合理使用了段落和小标题,加粗等格式,使得内容更加清晰易读。